常州出臺政策釋放惠企“紅利” 企業用氣調整為3.36元/立方米
- 2020-03-02 20:49:00
- 交匯點新聞 原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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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匯點訊 2月24日,常州市發改委出臺《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氣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》(常發改〔2020〕40號),明確了階段性降低企業用氣用電成本政策,其中:用氣成本上,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6月30日,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由現行的3.75元/立方米調整為3.36元/立方米;用電成本上,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,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、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,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,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%結算。該項政策預計可降低全市企業用能成本5.3億元以上。
交匯點記者了解到,自2月22日國家發改委出臺階段性降低企業用氣用電成本相關文件后,常州市在一天內就研究出臺了相關政策,第一時間把政策落到實處,走在全省前列。該項政策與常州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惠企“20條”政策疊加生效,起到了“1+1>2”的效果。同時將注重與電力、天然氣公司溝通銜接,明確降價范圍對應的用戶,妥善做好政策執行時間追溯,確保降價紅利及時足額傳導到企業。
交匯點記者 唐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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